医疗器械 您当前位置:首页> 医疗器械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

作者:转发 时间:2021-12-01 点击数:6190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要求,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局组织修订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9号)同时废止。

  附件:《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日

国药监械注〔2021〕54号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lqx/20211104142753166.html

编辑:转发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河西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版权所有
邮箱:xy3gcp@163.com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1139号 今日访问人数:598 总访问人数:254119903
技术支持: 长沙网站建设-国捷人工智能
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 智能建站 自助建站 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