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办者/CRO在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立项时,与PI沟通聘任SMO公司CRC意向。
(二)新入职CRC在CTRI系统申请账号,SMO公司负责人在CTRI系统申请新入职CRC面试,并在申请面试界面关联对应的CRC,上传CRC备案资料(CRC简历、身份证、GCP证、毕业证、寸照),预约面试时间。对于首次合作的SMO公司,要求先派遣至少2名有资质的CRC到机构面试,CRC面试通过后再签署《临床研究协调员(CRC)技术服务协议》。
(三)CRC专员在CTRI系统和短信回复面试时间,由机构办公室2名及以上QA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审核内容包括:
1.CRC的专业背景满足为医、药、护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GCP证书时间;
2.CRC的工作经验为半年以上,介绍曾经参与的临床试验项目情况;
3.CRC是否驻地在长沙市;
4.CRC的英语水平(国际多中心试验);
5.CRC笔试考核GCP知识,笔试分数≥80分方可进入面试;
6.面试考核内容包括:CRC资质、CRC临床试验经验、CRC日常操作;
7.面试分数≥70分为面试通过。
(四)面试时,机构办公室面试人员共同填写新入职CRC《面试反馈表》,面试平均分≥70分,CTRI系统确认面试通过,并系统发送短信告知面试结果。
(五)CRC通过机构面试考核后,递交CRC派遣函,并在派遣函中承诺保密内容。
(六)聘任后的CRC学习我院临床试验的相关流程和管理制度,PI进行临床试验项目的任务授权,申办者/CRO对CRC进行临床试验方案及项目相关培训。首次合作的SMO公司,CRC面试通过后须在机构接受至少一个月的培训学习,已合作的SMO公司CRC须在机构接受至少一周的培训学习,并通过机构对应专业QA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开展工作,学习内容主要包含:
1.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和SOP;
2.我院临床试验项目启动、锁库、结题等运行流程;
3.CTRI系统各模块操作流程;
4.熟悉医院环境和临床试验相关科室对接流程。
(七)如试验过程中变更CRC,CRC需在CTRI系统CRC库提交离职申请,所负责项目在CTRI系统进行授权变更。聘任新的院外CRC或在我院开展CRC工作未满1年又再次入职的CRC按以上流程操作。
(八)首次笔试或面试未通过者需学习一个月后再参加面试考核,两次笔试及面试未通过者需学习六个月后再参加面试考核。
(九)SMO公司计划派遣后期准备承接我院临床试验项目的实习CRC,经机构同意实习CRC来院学习后,签署保密协议,并向机构递交如下备案资料:
1.SMO公司向机构办、项目研究者各递交一份实习生派遣函,派遣函中应包含实习CRC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及带教CRC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GCP证复印件;
5.CRC履历。
(十)实习CRC备案完成后,PI授权实习CRC协助研究者填写或录入CRF,申办者/CRO对实习CRC进行培训,其他临床试验相关工作只能跟随带教CRC进行学习,不能进行单独操作。遇到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特殊时期禁止实习CRC进入我院。